把无法计算的应纳增税额和进项税额换成销项税额后便可以计算了,利税前除税价款=除税人材机管理费+规费+附加税费+利润。
前三项之和也是真正的税前净造价,税前净造价又被称为税前净销售额,而税前净销售额便是后面销项税额的计算基数。
销项税额=税前净销售额×销项税率,投标报价时进项税无法确定,但销项税率可以确定,施工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故计算使用销项税额。

还有人有疑问:施工过程当中怎么弄?结算时怎么弄?进项税怎么弄?马楠老师用一个案例为大家延伸了一下:
案例:
某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竣工结算后、咨询单位做审计,甲乙双方确定此项目结算价;
若甲乙双方确定最终税前结算价为1亿,此时最终造价即为11100万,而这11100万,业主方把款付给承包商。
只是承包商把这1100万上缴国家是要交税的,把1100万的税金交给税务局之后,税务局才给你开1100万的发票。
开出来后把1100万发票交给业主,此时这个税就叫销项税(也就是承包商把此工程做完 销售给业主,卖出去交的税就是销项税,承包商把大楼建好卖出去,销售出去,所交的税就是销项税=1100万,税交给政府后,票给业主,就相当于交了一个1100万的销项税)

承包商为做此项目共十个月的工期,每个月都要买材料,买进材料时,材料供应商把材料送进现场,承包商要将材料费与税费一同给供应商付材料款,付材料款之后还要付税费。
此税是17%的进项,买进材料,施工单位付给供应商的,施工单位每个月要租设备,租赁公司把大型设备送到现场,承包商要给租赁公司付租赁款,付租赁款同样要付17%的增值税进项税;
租赁设备交的税也是17%,施工单位每个月要给分包方付分包款,总包方把分包款付给分包方称为买进专业服务,付给分包方的分包款同样要有11%的税费;
总包是买进专业服务,所以付分包款的时候也有11%的税费,是总包商交的税11%,故每个月都要买进材料、租赁设备、买进专业服务。
此时,材料供应商、租赁设备商、专业服务分包商,要给总包方进材料、进设备、进服务,总包方要付材料款、设备款和分包款,同时要付进项税,在这十个月工期到了之后每个月都要付进项,同时材料商、设备商还有分包商都要给进项税发票,有的是11%或17还有3%;
比如工程完工后,施工方要进行税费核算,汇总十个月工期总共收到、有效可抵扣的进项税发票为800万;
这800万的税也是总包方交的,上文中已交1100万的销项税后又交00万的进项税,税是通过供应商交给国家,自己拿到进项税票,施工单位会把这800万的进项税发票传递给财务,由财务再传递给国家税务局,由国家税务局来认证;
施工单位交了多少销项每个月交了多少进项国家税务系统都有记录,国家税务局通过税务系统进行认证,确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当中交了800万的进项税,为避免重复缴税国家税务局会从之前交的1100万销项税中核对把后面交的800万反退给施工单位;
这被称做抵扣,就相当于已退还给承包商,叫退税,此时相当于施工单位便只交了1100万—800万=300万的税额。
这300万是施工单位真正交的应纳税额,对施工单位来说,这300万才真正计入施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