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GB/T 50500-2024 第9章 第9.1~9.4节
第9章规定了合同价款的期中支付,包括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进度款。本文依据标准原文解读。
一、预付款(9.2)
应按合同约定在开工前支付。预付款应从工程进度款中分期抵扣,抵扣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9.3)
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预付金额不低于当年安全生产措施费总额的50%。剩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分解,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这项费用应专款专用。
三、进度款(9.4)
单价合同按重新计量的累计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总价合同按累计已完成工程量占合同总量的比例乘以清单项目合价计算。支付比例应在合同中明确。
依据: GB/T 50500-2024 第9.1~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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