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GB/T 50500-2024 第3.5节 第3.5.1~3.5.2条
第3.5节是2024版新增的重要制度,是本次修订的亮点之一。本文依据标准原文解读。
一、适用情形(3.5.1)
对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报告中列出不响应内容及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差,供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决定是否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对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可就算术误差、细微偏差、报价合理性、报价完整性等要求澄清说明。
二、澄清的限定
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的文件以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文件,不可变更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工期要求及合同条件,也不可对投标总价和投标工期进行修改。
三、算术误差修正规则(3.5.2)
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总价与清单合计不一致以总价为准;合价与数量乘单价不一致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合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招标清单为准。
依据: GB/T 50500-2024 第3.5.1~3.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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