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GB/T 50854-2024 第4章 第4.1~4.3节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和计量单位是清单编制的核心技术要求。本文依据标准原文解读。
一、清单编制依据(第4.1节)
应依据本标准和GB/T 50500、国家及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专业工程计量标准和计价规定、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和地勘水文资料等。
二、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第4.1.2条)
项目特征应结合图纸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描述。本标准附录A~R项目的工作内容仅列出了主要内容,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包含完成该清单项目所需的必要工作。
三、计量单位规定(第4.2.5条)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本标准附录A~附录Q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四、补充项目规定(第4.1.4条)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标准的代码01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应从01B001起顺序编制。补充的工程量清单应附有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五、场内运输(第4.1.3条)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所涉及的材料构件或设备的场内运输均已包含在各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依据: GB/T 50854-2024 第4章 第4.1~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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