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GB/T 50500-2024 第8.7~8.8节
第8.7节和第8.8节分别规定了物价变化和法律法规变化的调价规则。本文依据标准原文解读。
一、物价变化调价(8.7)
可采用价格指数调差法或工程造价信息调差法。可调价材料范围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般包括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砂石等主要材料。超过约定幅度(如±5%)以外的价格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二、法律法规变化调价(8.8)
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基准日后发生的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应按实调整。
三、工期延长时的调价规则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期间出现法律法规变化的,调增的不予调整,调减的应调整。因发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的,调减的不予调整,调增的应调整。因非双方原因导致延长的,按实调整。
四、增值税税率变化(8.8.6)
国家财税政策变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调整税率实施后的工程计价及所支付工程价款应按调整后税率计算增值税,差额调整合同价格。
依据: GB/T 50500-2024 第8.7~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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